整顿考试工作纪律 加强队伍廉政管理
----德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召开驾驶人考试工作会
为进一步强化驾驶人考试监督管理,规范考试工作,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4月16日,德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驾驶人考试工作会在三楼会议室召开,车管所所长刘光清、教导员赖建东、副所长宋嘉陵、市交通局运管处驾培科领导、车管所驾管股股长蔡尚俊、考试股股长夏涛及全市21所驾校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就近期驾驶人考试工作情况作了通报,并重申了驾校队伍纪律。
会上,宋所长分析了2010年1-3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情况,1-3月全市机动车驾驶证初领受理人数同比有大幅增长。并严格按照《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切实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通知》(川公发【2010】18号)文件精神,控制异地申请驾驶证人员比例。同时,针对部分驾校学员积压问题,车管所将结合工作实际,抽调考试员,利用周末加班考试,有效地缓解学员积压问题。同时,他还要求,在工作时间调整的同时,应提高工作效率,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考试员在考试中要严格执行考试规范,严明考试纪律。坚决杜绝考场中代考、舞弊等丑恶现象的出现。
随后,刘所长要求全市各驾校告知广大学员,公安部111号令已经正式施行,针对右下肢、双下肢残疾人申领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需到市人民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并领取相关身体条件证明。他还指出,一段时间以来,市车管所收到众多学员不同渠道地反映、投诉,称因部分驾校教练员、业务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以打点、勾兑车管所考试民警的名义,向学员索取钱、物。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损害了车管民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形象,扰乱了汽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同时也损害了驾校自身的办学形象。因此,他明确了三个加强:一是驾校加强对教练员廉洁自律的监管,要求各驾校签订《驾校廉洁自律保证书》;二是驾校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驾驶人的培训质量,向社会输送合格驾驶员;三是驾校要加强和车管所的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维护驾驶人考试工作秩序。
驾管股股长蔡尚俊则向各驾校负责人强调,由于科目三考试成绩合格后一个工作日出证,所以各驾校负责人要通知工作人员一定要认真负责,避免错过出证日期,同时,他还告诉大家,公安部111号令规定,驾驶人科目一互联网预约后,学员若未到场考试,系统自动默认为一次不合格。因此,4月14日后,驾驶人预约科目一考试后,学员应按时参加考试。
教导员赖建东则就考试队伍和驾校队伍建设作了重申,他说:考试民警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做到严格考试,热情服务,执行考试员廉政谈话、廉政承诺、做到考前点名、考中鉴定、考后讲评和科目监督把关等工作;同时,他还要求,考试民警要严格执行公安部111号令、《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和考试工作相关纪律要求,落实、执行考试工作规定的程序和科目考试标准;各驾校要树立自身的办学形象,维护自身声誉,加强队伍廉洁自律建设,保证本驾校教练员、业务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坚决不向学员索取钱、物,不发生向考试员及工作人员送钱、送物的行为。
最后,市交通局运管处驾培科赖科长要求各驾校要有两“抓”三“提升”思想,两抓分别是:抓教练员队伍、抓考试培训质量;三提升分别是:对考试员和教练员队伍的综合素质要有大提升、对培训质量和考试质量要有大提升、对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的提升。各驾校要进一步加强驾校自身的内部管理,严格学员的培训,积极配合车管所做好驾驶人考试工作,共筑道路交通事故源头防线。